2023年我院相关专业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现将调剂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 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2.拟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拟调剂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
5.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如数学一可调剂到数学二、数学二可调剂到数学三、反之不可调。
二、拟接受调剂专业
学位类别 |
专业及代码 |
备注 |
学术学位 |
070200 物理学 |
专业复试科目:原子物理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电动力学②统计物理 |
学术学位 |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专业复试科目: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信号与系统②数字信号处理 |
学术学位 |
080300 光学工程 |
专业复试科目: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电动力学②统计物理 |
三、 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24个小时。
2. 学院安排专人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本单位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反馈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四、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6日,自0时起开放调剂,具体开放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时间为准。
调剂开始后,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会有所变动,某个时间的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为准。我校会根据回复确认情况及复试后录取情况关闭或打开相关专业调剂开关,每次开放时间不会低于12小时。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院长 0635-8238036
王老师 0635-8238035